问题 | 辞职报告交了未到一个月能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要看具体情况来分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试用期员工,那么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如果是正式员工,那么应当提前30天递交书面离职报告,到期后方可离职。当然,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双方都商讨好了,也可以半个月就离职。 一、劳动者离职补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合同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的话,那么就需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进行通知。但是我国对于孕妇是有相关保障的用人单位是不得在怀孕期间主动提出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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