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强现金收付业务手续的要点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企业会计部门在现金管理方面的一些规定和注意事项。主要内容包括:合理分工,出纳和会计工作分离,现金清查盘点制度,现金收入开具收据,现金支出有原始凭证等。这些规定有助于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和及时性,防止差错和贪污等行为的发生。 法律分析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必须合理分工,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应该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应该由出纳人员负责处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结语 企业的会计部门必须合理分工,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应该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应该由出纳人员负责处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01-08)\t第六条\t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01-08)\t第十二条\t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01-08)\t第三条\t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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