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分地区使用么? |
释义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但目前很少有城市可以跨地区使用公积金,支持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的城市有四个,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广东省八市已经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的政策。其中包含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只要在这八个城市缴纳公积金,符合条件者,就可以在任意一个城市购买住房。不过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都遵循现有规定,在哪个城市贷款,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 并不是所有的住房公积金都可以异地使用的。 只要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缴存时间: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满足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贷款人年龄: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70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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