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另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另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另一方死亡财产的处理是开始遗产继承,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二、一方死亡婚姻关系是否还存续 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开始继承。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我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根据这一原则,男女双方有权按照《民法典》规定,双方完全自愿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三、遗产继承时的常见问题有什么 遗产继承时的常见问题如下: 1.子女不同意,或者子女不全在场,遗嘱是否有效。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 2.继承权和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呢。至于公民房产的承租权是否包括在“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内。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去世后,继承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权。 3.胎儿是否有继承权。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民法典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规定在涉及遗产的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和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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