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增加刑罚量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增加刑罚量情形如下: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以下; 2、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3、每增加一人造成精神障碍,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4、每增加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刑期增加一年至二年; 5、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持有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产三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6、强行持有公私财产价值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产价值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7、相关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8、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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