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二手房交易涉及到多种税费的缴纳,包括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规,房屋转让所涉税费应在房屋转让登记备案之日起的30日内缴纳。此外,对于过去未缴纳的税费,应及时补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房屋转让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税款的缴纳期限为房屋转让登记备案之日起的30日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税额和税率自行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自行纳税。纳税人应当在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款发生后9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将应纳土地增值税款一次性缴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者其他有权证作为权属证明的不动产所有权证明文件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自不动产所有权证明文件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申报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地点和程序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缴纳税款的便利条件。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