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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晚上十点以后施工应该如何去投诉
释义
    夜间施工扰民,有以下投诉方法:
    1、施工扰民可以到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
    2、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12369主要受理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方面的问题。
    3、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4、可以拨打110城市联动进行投诉,公安局会根据投诉的噪声种类转接到相关的部门。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施工扰民规定:
    装修施工扰民时间上的规定一般是早上8点。晚上十点以后施工属于扰民。依据杭州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相关规定为昼间为六时至二十二时;夜间为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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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