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起诉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费;超过20万元按0.5%交费。调解或撤诉可减半交费。非财产案件离婚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不超过20万元不交费,超过20万元按0.5%交费。夫妻离婚起诉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内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采用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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