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了没判,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况等法院应该判以离婚: (1)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4)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一、离婚起诉前调解有何用 1、通过离婚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2、通过离婚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3、通过离婚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4、经调离婚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