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携带相关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派出所登记,缴纳一定费用后可以落户,1.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 户口所在地 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 出生医学证明 ,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3.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