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报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必须携带的证件有: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二、上户口流程 每个地方对于入户口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因此,流程也不完全一样,下边只为大家介绍当中的一种,具体的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1.户口证明 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的,一般是先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没有随母入户,然后把户口入到父亲户口所在地上。 2.证明计划内生育 开具符合计划内生育的证明,一般由女方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居委会、户口所在地计生办盖章证明。 3.换入户通知书 凭计划内生育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换取入户通知书。 4.拿申请表 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申请表,根据表上要求盖章。 5.派出所签字 到派出所照所辖区户警签字后,再由所长签字即可。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申报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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