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在单位办理离职之后,很多人都忘记了自己还有 社保 需要个人进行缴纳,这一笔钱是非常大的支出,我们可以去办理延缴服务。那么大家对“ 常州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需要什么资料”是否有所了解?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常州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二、常州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什么时间办理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 除外) 三、常州市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 》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 退休年龄 ,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 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二十五条:参保单位因不可抗力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养老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以上就是给大家做的解答,社会保险费的延缴办理必须是本市的参保单位,还要出具单位的证明材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单位因账户余额不足或者不可抗力因素才可以办理。如果您有更多的疑问请到网进行咨询,那里有更多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 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