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猝死的保障是否需要加购意外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猝死并非意外伤害,意外保险仅在遭受事故、伤害等突发事件时提供赔偿。因此,加购意外保险并不能为猝死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是指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至保险合同终止之日止,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存在的、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其他风险事件。” 2.《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和其他因治疗、康复所需支出。” 3.《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 因此,在猝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意外保险责任。对于猝死事件,保障需要通过购买寿险等方式提前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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