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立案标准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或者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一、如何量刑非法运输林木罪 非法运输林木罪的量刑需要视情况而定,量刑标准如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处罚问题 林业犯罪是破坏生态系统的典型犯罪,包括盗伐、滥发林木犯罪行为、破坏集体生产行为、放火、失火毁林行为等。 就具体的立案标准而言如下: 第一,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一立方米至五立方米,幼树五十株至二百五十株;非林区立案起点为零点五立方米至二点五立方米,幼树二十五株至一百二十五侏。 第二,滥伐林木罪。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五立方米至二十立方米,幼树二百五十株至一千株;非林区立案起点为二点五立方米至十立方米,幼树一百二十五株至五百株。 第三,破坏集体生产罪。故意毁坏林木、苗木,直接经济损失二百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第四,凡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都应当立案。失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百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 三、中国刑法非法收购林木罪是怎么回事 中国《刑法》对犯非法收购林木罪既遂的人的量刑为: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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