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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工伤赔偿时限已过,医疗费用可以继续向用人单位索要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权益。该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自认定为工伤之日起休工治疗。但是如果职工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限,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制度了。然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因此,即使工伤认定时限已过,职工发生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用人单位负有责任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应当自认定为工伤之日起休工治疗,不得拖延。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二)安排劳动者从事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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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