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填写保单和承保两个阶段。如果当事人的意思是真实的,且主体合格,保险合同的成立将开始生效。商业合同的订立需要两个环节:邀请和承诺。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这两个环节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阶段: 1、填写保险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换句话说,保险合同的要约是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保险单。显然,保险合同的要约在形式上与其他商业合同不同。在保险合同的实际订立中,保险人往往规范承保风险,制定统一的承保条件和保险费率标准,制定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保险合同相关文件,包括投保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时,往往需要填写保险人事先印制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后,经逐项审查,认为符合保险条件并接受保险的意思是承保,或保险合同中被要约人的承诺。表现为向承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根据法律,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保险合同也可以以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以外的书面协议的形式订立。因此,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推定保险人承诺:一、在保险单上签字盖章:二、向投保人出具保险费收据表示同意;三、其他可以表示同意的书面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是基于保险人出具的保险单,而是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书面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