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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成都买房没有社保怎么处理
释义
    成都房产购买政策有外地户口和成都本地户口之分。外地户口需满足在成都缴纳社保2年的条件才能进行购房,而成都本地户口则不需要满足社保条件。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两年内连续三年(24个月)的社保或税单,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且家庭成员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如果购房者之前在外地购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
    法律分析
    在成都购买房产,外地户口需要满足在成都缴纳社保2年的条件才能进行购房。而成都本地户口则不需要满足社保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 购房者需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 如果是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两年内连续三年(24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3.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6. 如果购房者之前在外地购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是,如果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购房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收入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同时满足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
    非成都户口买房规定:
    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二、落户成都多久可以买房
    可以立即买房。
    在成都落户之后就属于成都集体户口,按照规定,成都集体户口和成都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只需要按照同城迁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即可。没有房屋面积大小的限制,去人才中心将你的户口页原件借出,再带上房产相关的资料去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即可。
    在成都有买房落户政策,可以先买房再落户,也有集体落户政策,可以落户之后成为成都户口再买房。即使有限购政策,但是成都集体户口和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在成都购房存在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成都市居住证满2年;
    2. 在成都市稳定就业满2年;
    3. 在成都市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4. 拥有一套住宅产权且满5年;
    5. 家庭拥有一套住宅产权且满5年;
    6. 购买的房屋面积在180平方米及以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件仅作为指导,具体政策可能因时间和地区而有所差异。此外,购房时还应关注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如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违规交房等问题。在购房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
    结语
    成都房产购买政策有外地户口和本地户口之分,外地户口需满足在成都缴纳社保2年的条件才能购房,而成都本地户口则不需要满足社保条件。购房者需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并提供两年内连续三年(24个月)的社保或税单。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且家庭成员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如果购房者之前在外地购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是,如果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购房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收入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同时满足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成都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法律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12-27)\t第四十二条\t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t第四十七条\t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09-28)\t第一条\t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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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