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劳务); 4、销售服务:交通运输、电信(基础电信、增值电信)、邮政、建筑、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 6、销售不动产; 7、金融服务。 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所取得的收入,是增值税征收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