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提工资的附件为工资表,发放工资的附件是员工领取签字的工资表。 在实务操作中,一些企业出于工资保密原因,工资表不附在凭证后面,由专人单独保管。 在审计或税务稽查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计提的数额没有错误就可以了。 计提工资的那张凭证后面需要附上附件的,计提工资的那张凭证后面,需要附上有领导签字的工资单。 工资单是企业发放给员工查询工资明细的凭证,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企业员工有获取工资单的权利,因此,企业不发放工资单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