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针对重庆生育津贴怎么申请的问题,可以根据我国《 女职工 劳动特别规定》和《重庆市职工 生育保险 暂行办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 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重庆市 社保 局服务热线023-12021。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_2021_126号文)第五条规定:参保职工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人于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持《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材料到经办机构申领,经办机构一次性发放。具体请向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