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人员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方式: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且服刑人员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的,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分居多久都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但还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会准予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四年可以提出离婚吗 分居四年是否可以离婚。但不是一定能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审查通过的,经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当事人无法就前述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 外地人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 1、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2、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亲自办理登记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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