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延迟履行金还用给吗 |
释义 | 抚养费延迟履行金还要给。被执行人应当支付抚养费,逾期不付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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