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他人店铺商标是否侵权? |
| 释义 | 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对于商标名称被用作店名字号是否侵权,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产品名称含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1)商标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构成侵权;2)商标没有成为通用名称且商标专用权仍在保护期限内,构成侵权。 法律分析 一、注册别人店铺商标算侵权么? 商标和企业名称都是知识产权,但各有各的法律体系。商标名称被人用作店名字号是否侵权,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一家某某饮食店在全国都很有名气,也有许多分店并且该饮食店申请了商标注册。这种情况下你把别人的商标直接用来当店名并且也是从事饮食服务就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误认是那家著名的饮食店开的分店。不论这种误认是否已经发生,只要存在误认的可能,那么这个店的店名是侵权的。从民法的角度上说,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 1、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2、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则构成侵权。 二、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结语 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其次,该行为必须导致商标权人遭受损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带来财产损失和商誉损害。第三,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最后,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销售行为直接导致了商标权人的损害。根据以上要件,才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一条 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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