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 抚养费 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 抚养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