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工伤索赔要走哪些程序 |
释义 | 1、在接受工伤治疗后,去工伤鉴定部分进行工伤鉴定; 2、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即让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3、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经审核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工伤赔偿。 一、本人去医院怎么做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伤者本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被受理后,本人会被告知进行鉴定的时间和医院,之后带上相关材料去做鉴定即可。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劳动保险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赔偿的数额。 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单位不给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来单位不给可向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索取。 1、用人单位不给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因为认定书和结论书需向劳动者本人送达一份,用人单位带领不符合送达流程,可要求以上部门重新送达。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在规定时期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4、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携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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