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投标保证金 可以采用 现金支票 、银行 汇票 、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指 投标 人按照 招标 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 定金 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 履约保证金 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 支票 、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法律客观: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 支票 、银行 汇票 或 现金支票 。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