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公共场所 |
释义 | 公共场所包括: 1、住宿与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洗浴与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理发馆、美容院。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与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7、就诊与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所指公共场所包括: (一)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馆、站》、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 (二)录像放映点、音乐厅(茶座)、卡拉OK厅、曲艺厅、舞厅(场)、游艺室、游乐场、电子游戏室; (三)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健身房、台球场(室)、保龄球场、高尔夫球场; (四)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 (五)公园、风景游览区; (六)饭店、酒馆(吧)、咖啡馆、理发店、美容厅、浴室; (七)车站、码头、渡口、民用飞机场及其广场; (八)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大型商场(店); (九)用于举办大型定货会、展览(销)会、物资交流会、灯会、庙会、山会、体育比赛、文化演出的临时场所; (十)省公安机关认为应列入治安管理的其它公共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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