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作日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吗 工作日不能要求员工随时加班,否则是对员工休息权利的一种侵犯。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同时,《劳动法》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 2、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