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离婚手续办理 |
释义 | 申请离婚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办理离婚需要如下资料: 1、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每人两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综上所述,,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当事人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将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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