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最佳抚养方式的是轮流抚养: 子女能够充分地享有到父爱与母爱,且子女的生活方式基本不变。 诉讼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请求能够得到支持的,为以下四类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基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