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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将继承权接受和放弃进行转让?
释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时,该权利不得进行转让。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拓展延伸
    能否将继承权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继承权可以转让。因此,继承权可以转让这一说法是正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下,继承权转让的情况是有限制的。
    结语
    继承权是法律规定下的一种权利,放弃或接受继承权时该权利不得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则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继承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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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