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是可以生二胎的,只是不再享有独生子女的政策待遇。我国现在提倡的是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都是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其具体的形式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的。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也是可以生二胎的,只是有些地方不让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的政策待遇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7)农村人口中几个兄弟只有一个又生育能力的; (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么 根据2014年1月8日国家卫计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