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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借贷活动中,当事人可以设定哪些担保方式
释义
    当事人可以设立保证、抵押、留置、质押、定金担保方式。
    一、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
    1、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
    二、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的法律规定
    1、法定担保,指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典型的法定担保为优先权。另一种法定担保,其发生条件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其适用。如留置权。
    2、约定担保,指完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担保,是当事人自愿设定的担保。
    其担保的方式全部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都是约定担保。
    三、合同担保的有效方式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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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