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身份证办好了能代领吗 可以,需凭办理凭条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一、身份证代领要注意什么 (1)核对信息。仔细核对证件上的视读信息和机读信息与本人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验证指纹。在领证点通过居民身份证验证设备进行指纹信息比对验证,核验信息一致通过验证。 (3)签字确认。确认证件上的信息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后,要在申领证存根单上签字确认。 (4)领取新证,交回旧证。公民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交回旧证。 (5)申请免费补证。公民如发现自己领取的二代证证件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证件登载项目出现差错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免费重新制证,公安机关应予受理并免费为其重新制证。 二、身份证制发流程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身份证可以代领。根据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相关规定,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