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民政局拿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行拟定,当事人不清楚具体内容的,可以在民政局领取协议模板,并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应当写清各自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双方自愿离婚等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订立离婚协议书一般采用A4纸,一式三份,内容应当清晰可辨,可用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一份、复印两份,或者直接机打三份,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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