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程序有: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条件 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待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承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后果 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1、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2、因一方当事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形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形式有:约定解除,指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指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1、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2、因一方当事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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