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籍贯如何填写?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居住地址和户籍地址的概念及其迁转规定。居住地址指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址则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迁户口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果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哪个地址。 法律分析 原籍贯地址等同于过去所处的户籍所在地。 一、居住地址是指什么地方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二、户籍地址迁户口是之前的地址还是新地址 这有两种情况,一是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情况。有些人有多套房产,户籍地址是登记在一套房子中,而实际上是居住在另外一套房子里,那么此时户籍地址要填写登记的地址。另外一种情况是居住地址和户籍登记地址一致,那么户籍地址就是现在居住的地址。其实有一种方法很简单,就是身份证上登记的是什么地址,那么户籍地址就是哪里。 拓展延伸 认定所在地详细地址写什么 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不是派出所地址,而是是家庭住址,一般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区、街或路的名称及具体的编号。如果是农村的则包括省、市、县、镇、村的名称及具体编号。网上报名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户口簿或者身份证上的地址填写即可。常住户口不一定是户籍,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结语 居住地址与原籍贯地址等同,指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时,户籍地址要填写登记的地址;居住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时,户籍地址就是现在居住的地址。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即为户籍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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