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