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了,我老婆是外地的嫁到上海,想在户口本上有她的名字,又想老家的户口不迁出可以吗 |
释义 | 女方迁户口需本人或户主办理,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持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迁入准予证明办理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根据第十九条,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等情况需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女方迁户口一般必须本人或户主去办理。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在上海户口本上添加配偶名字并保留老家户口? 在上海户口本上添加配偶名字并保留老家户口是可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配偶的姓名加入户口本中。您可以前往当地居民户口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同时,关于保留老家户口的问题,根据目前的政策,一般情况下是允许保留的。但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请注意,具体办理细节可能会有变化,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结婚、离婚、收养等引起户口变动时,户主或本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上海,您可以将配偶姓名加入户口本,并保留老家户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居民户口管理部门。关于保留老家户口的政策,一般情况下是允许的,但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以了解具体规定。请注意,办理细节可能有变化,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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