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文件中,甲方是否能指定一个品牌 |
释义 |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五条,发包单位不得在合同中指定承包单位购买建筑材料和设备,但自主招标时可以列出多个品牌供选择,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指定品牌,施工方可以提出签证。 法律分析 如果按《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但要是企业自主招标的话,当然可以指定品牌,甲方在招标文件里面可以列一个材料明细表,每种材料至少列出三个品牌供选择,一般最好是五个品牌,施工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来做投标书。如果甲方提出了用什么品牌的材料,施工方做预算投标书的时候,就必须考虑次品牌的材料价格。如果招标书中没有提到指定品牌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才提出要指定品牌的材料,施工方可以提出签证。 拓展延伸 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是否允许指定特定品牌? 在招标文件中,甲方是否允许指定特定品牌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甲方在招标过程中可能会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否允许指定特定品牌通常需要满足合理、公平、透明等原则。具体而言,甲方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因素:项目的特殊性、技术要求、市场竞争等。因此,在编写招标文件时,甲方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指定特定品牌,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的要求,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招标过程。 结语 在招标文件中,甲方是否允许指定特定品牌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甲方在招标过程中可能会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否允许指定特定品牌通常需要满足合理、公平、透明等原则。因此,在编写招标文件时,甲方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指定特定品牌,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的要求,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招标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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