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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成都外地户口子女入学满足条件有哪些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入学要求及办理时间和地点。学生需满足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的农业户口居民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城镇户口居民中的任意一种条件。办理时间为2019年的5月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法律分析
    一、成都外地户籍子女入学要求
    根据《成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办理入学手续:
    1. 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的农业户口居民。
    2. 在成都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其从业人员、在成都市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满18个月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其员工、在成都市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或办理各类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满18个月以上的社会组织法人或其员工。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就读。
    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不再要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便了手续,更为人性化。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登记点申请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拓展延伸
    成都是我国四川省的省会城市,拥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优越的地理位置。随着城市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选择在成都购房安家。而为了保障居住者的权益,成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居住证办理入学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居住证办理对象:
    在成都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户籍的居民均可申请办理居住证。此外,自2020年起,符合条件的新入学一年级学生,可在学校办理暂住证明,作为办理入学条件。
    2. 居住证办理流程:
    (1) 在成都市范围内非户籍居民,需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办理《四川省居住证》。
    (2) 学生家长需前往学校办理暂住证明,学校应积极配合,确保学生顺利入学。
    (3) 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缴纳相关费用,以及填写《四川省居住证申请表》。
    3. 居住证办理入学要求:
    (1) 学生家长需提供成都市居住证,作为办理入学条件。
    (2) 学生若持暂住证明入学,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 办理入学手续时,学生应提供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明等材料。
    4. 注意事项:
    (1) 办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2)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局或学校相关部门。
    居住证是保障学生入学权益的重要依据,家长和学生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顺利入学。
    结语
    成都市针对外地户籍子女入学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学生需要满足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的农业户口居民,或者在成都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其从业人员、在成都市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满18个月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其员工、在成都市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或办理各类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满18个月以上的社会组织法人或其员工等条件之一。学生还需要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对于城镇户口持有人,学生需要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需要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条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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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