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时能否调解 |
释义 | 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时能否调解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调解。 2、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1)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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