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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关系中房东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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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9: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