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商品房可以进行预售?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应满足三个条件:已支付土地使用权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发资金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政策及要求解析 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建设尚未完成前,提前向购房者销售房屋的行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预售商品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首先,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售登记。其次,预售商品房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包括建筑质量、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此外,商品房预售还要遵守价格公示和合同约定等规定,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选择合规的开发商和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品房。只有在满足政策和要求的前提下,购房者才能享受到商品房预售的便利和保障。 结语 购房者在选择商品房预售时,需注意开发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开发商应具备相应资质和许可证,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售登记。商品房预售需满足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包括质量、安全等要求。购房者应了解政策和要求,选择合规开发商和符合需求的商品房,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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