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释义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行政机关可以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一是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二是违法行为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是当事人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尽管可以免于行政处罚,但行政机关仍需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法律分析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二、行为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了。
    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虽然上述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拓展延伸
    行政处罚免责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免责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免责情形;2.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如紧急情况下采取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酌情决定不予处罚,如情节轻微、行为主体具备自首、积极补救等;4.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为给予特殊待遇,如行政奖励、行政豁免等;5.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达成协议,免除或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行政处罚免责情形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行政处罚免责的法定情形包括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无主观过错。虽然免责,行政机关仍应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需要注意,具体免责情形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判断,当事人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1: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