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包含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包括合并前的各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和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名称与住所;2、包含存续或者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种类和数量;3、包含合并各方现有的资本及对现有资本的处理方法;4、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