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的装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上海的装修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二、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 三、承揽方式; 四、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 五、施工依据和竣工、质量验收标准; 六、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 一、装修合同可以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装修合同可以增加装修材料、施工方资质、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业主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施工标准、验收标准、阶段验收、发票承担、付款方式等附加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怎么写呀? 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钢结构工程的概况、期限与工程合同总价; 2、钢结构工程的材料与设备供应; 3、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事项; 4、施工设计变更; 5、合同双方负责事项; 6、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7、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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