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偿还房贷后,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於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也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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