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招标的流程如下: 1、工程招标审核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材料; 2、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和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 3、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向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 6、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检查; 7、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小时内,在相应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8、开标; 9、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公布评标结果; 10、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投标人应当在7天内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1、招标投标报告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