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可以抵扣的消费税有:
 1、烟产品消费税;
 2、高档化妆品消费税;
 3、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消费税;
 4、高档手表消费税;
 5、游艇消费税;
 6、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
 7、实木地板消费税;
 8、汽车轮胎消费税;
 9、电池产品消费税;
 10、涂料消费税;
 11、儿童用品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税标准分别为:
 1、金银首饰:以购买价格为准;
 2、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以交纳消费税为准;
 3、高档手表:以交纳消费税为准;
 4、游艇:以船身长度为准;
 5、木制一次性筷子:以贩卖价格;
 6、实木地板:以交易价格(不含“后包装”费用)减去“后包装”费用再除以1.17为准;
 7、汽车轮胎:以出厂价格为准;
 8、电池:按电池标注的电压(V)与容量(Ah)综合计算;
 9、涂料:以销售价格为准;
 10、儿童用品:以销售价格(不含“后包装”费用)为准。
 抵扣的消费税的注意事项如下:
 1、消费税的抵扣是指对纳税人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扣除所用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2、从 2001 年 5 月 1 日起,用外购酒和酒精生产、勾兑的白酒,不再准予扣除外购部分的已纳消费税额,对 2001 年 5 月 1 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和酒精,已纳消费税税额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3、纳税人用外购或是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时,一律不得扣除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综上所述,以上是抵扣的消费税的注意事项,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严重的烟花爆竹等产品除外。同时,消费税可以抵扣的范围是有所限制的,只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税务部门的要求才能享受消费税抵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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